既然人为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那么企业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想办法使它的影响程度尽量地降低,为做到这一点,企业在制度设计中应着重考虑:
改变考核方式变原来的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员工代表考核为逐级考核,上级考核下级。其实,在考核工作中,直接上级是唯一有权对下属进行考核的人,理由很简单,直接上级有权安排下级的工作,有权直接检查下级的工作,下级完成工作后也会首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并且定期会参加由上级主持的会议,向上级提交工作总结。也就是说,直接上级对下属员工拥有最佳的观察角度,对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最为了解。那么,由直接上级对下属进行考核的效果最佳,最有说服力。
企业应该改变那种认为考核人越多越能保证公平的思想,其实,谁最了解员工的工作,谁最有权考核员工的工作,另外,考核是一种权力,如果把这个权力交给与员工工作没有什么关系的其他员工,那么这种权力会被滥用,最终直接影响考核结果的公平性,毕竟,绩效考核不是推选民意代表,而是为了改进工作。因此,企业需要在制度设计中调整考核的方式,变一群人考核为上级考核下级,让考核的权力归位,让管理者承担起绩效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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