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做法
企业在处理企业绩效和员工绩效的关系时,通常会有以下一些做法:
做法一
员工绩效同比例与企业绩效挂钩
在我们咨询过的很多客户中,不少的企业很强调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这种思想具体到绩效考核当中,就是每个员工的绩效结果都会与公司的业绩挂钩,以下是我们咨询过的一家客户,将员工业绩和企业绩效挂钩的方式:
绩效工资=员工对应绩效工资×(综合效益系数50%+部门考评系数20%+个人工作任务完成考评系数30%)。
综合效益系数由企业管理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统计提供。即综合效益系数=销售资金回笼40%+产值完成指标 30%+质量完成指标30%。
部门考评系数=部门主要行政领导得分40%+部门综合考评得分30%+专项考评得分30%。
个人工作任务完成考评系数,以部门员工每月工作任务书考评得分为依据。
分析
该企业之所以出台此考核方案,主要与企业领导对绩效的认识有关系,该企业总经理认为员工与企业是息息相关的,企业与员工应该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因此,也就认为,每个员工的绩效都应该与企业的业绩和效益挂钩,因此,才有公式中的“综合效益系数”。
将员工的绩效与公司绩效挂钩的思路是正确的,但应该找到一种合理有效的方式,那种不管员工职位高低和性质,而统一按固定的比例与公司效益挂钩的方式是不太符合客观情况的,因为很显然,一个文员与一个销售总监,这两个岗位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按固定的比例与企业效益挂钩就不太合适,文员只要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应该拿到绩效工资,如果因为企业效益下滑而因此大幅度降低员工的绩效工资,对文员这类基层岗位也是不太合适的。
做法二
分解结合法:将分解指标与德能勤绩指标相结合
该公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含三个方面:被考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包括该单位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管理目标的实现等方面);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及管理工作情况。具体的考核细目侧重于经营指标的完成、政治思想品德,对于能力的定义则比较抽象。各业务部门(子公司)都在年初与总公司对于自己部门的任务指标都进行了讨价还价的过程。
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完成后,公司领导在年终总结会上进行说明,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个人。尽管考核的方案中明确说考核与人事的升迁、工资的升降等方面挂钩,但最后的结果总是不了了之,没有任何下文。
对于一般员工的考核则由各部门的领导掌握。子公司的领导对于下属业务人员的考核通常会从公司的经营指标进行一定的分解,设定其主要的绩效指标 (该公司中所有子公司的业务员均有经营指标的任务)来进行的;对于非业务人员的考核,也会有公司
经营指标的考核,但不是从上至下的分解,而是人为的在绩效考核分数中为经营指标设定一定的比例(类似于做法一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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