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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上市公司董秘班: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发布时间:2021-06-25 17:52:29  信息来源:小编互联网整理   作者:企业培训网小编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按照我国现有的法规规定,董秘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对董事会负责,是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的指定联系人,接受当地证券监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公司证券事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三会运作等工作。董秘是上市公司的“窗口”,董秘对董事会负责。

  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1)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被转让,则需要披露转让后的情况,如转让后的股东、转让交割、规范运作、与发行人交易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如果关联方被注销,则要关注其历史情况,包括应关注包括注销时间、程序、注销资产、债权、债务处置方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注销后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合法合规。(即使注销也要追问到底,注销也要干干净净)

  2) 关联方非关联化一定要真实的,非关联化的虚假行为被查处后果会很严重。因此保荐机构关注受让方运营情况、历史沿革、经营业务、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定价依据、后续是否还有交易等(如果非关联化后还使用发行人的商号,则会很容易被怀疑非关联化的真实性)。要特别关注;

  3) 对于非关联化后,应持续关注的要素有:

  ①非关联化后,相关方与发行人持续的交易情况;

  ②是否为了规避相关规定而剥离的业务,如规避跨省环保核查;

  ③考察发行人已经剥离的业务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④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非关联化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委托等代理持股情形;非关联化的理由是否合理;非关联化对发行人的独立性、改制方案完整性以及生产经营的影响;非关联化后的交易是否公允;

  ⑤审核员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问题,必要时将提请发审委关注。


  课程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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