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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上市公司董秘班: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及公司治理

发布时间:2021-06-24 11:28:55  信息来源:小编互联网整理   作者:企业培训网小编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按照我国现有的法规规定,董秘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对董事会负责,是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的指定联系人,接受当地证券监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公司证券事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三会运作等工作。董秘是上市公司的“窗口”,董秘对董事会负责。

  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任职资格及公司治理

  1)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关注,有无受到证券市场处罚或谴责,在其他上市公司有无任职;

  2) 家族企业要关注,不能都是家族成员,监事要独立,如果是亲属关系有可能影响履职;3) 不能和发行人办企业,亲戚也不可。(核查可以通过董监高的个人确认、向公司进行了解、查询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4)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家族企业的董事、高管不能主要由家族成员担任,监事不能由家族成员担任。


  课程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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