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医药分开”,旨在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这一改革在大方
向上无疑是正确的:一方面,因为有药品加成存在,医院卖药有利可
图,医生多开药、开贵药便成为必然,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而从本质
上看,医院是医疗机构而非医药公司,其价值应体现在“医”上而不
是“药”上,因此药品加成理应取消。另一方面,目前有些医疗服务
价格是偏低的,比如普通门诊挂号费只有几块钱,与医生劳动付出不
相称。以前医生通过开药来“堤内损失堤外补”,药品加成取消后,
医疗服务价格势必有所提高,让医生的服务价值得到应有体现,同时
弥补医院的收入损失。
12月1日起,北京市同仁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正式启动“医
药分开”,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同时取消挂号费、增设医事
服务费
。按照医生职级不同,从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到知名专
家,医事服务费分别为42元、60元、80元和100元。(12月2日《新京
报》)
因每个患者病情不同,“一升一降”后,有些人看病费用可能降低
,有些人看病费用可能增加,这不奇怪。但就医院而言,如果其总体
收入相比改革之前提高了,或者人均看病费用增加了,无疑表明改革
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个中关键在于,医事服务费依据什么确定,标准
是否适当合理,不能由医院自说自话,至少应以不增加人均看病费用
为原则。另外,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医保基金对医事服务费给予定额
报销,每人次40元,这意味着,患者自己需承担2元至60元不等的医
事服务费,这会不会加重患者负担?更重要的是,取消药品加成虽能
在一定程度上
遏制“大处方”,但是,目前业已存在的“大检查”会
不会随之泛滥?
报道中举的一个例子更让人担心:一名副主任医师每看一个门诊
病人,医院收取60元医事服务费,其中18元(30%)用于对出诊医生
的奖励。一名副主任医师出诊一天可看40个病人,获得的奖励达720
元。这或许体现了医生的价值,但简单算一下,一名副主任医师一个
月出诊15天即可获得1万多元的收入,而且这仅仅是其收入的一部分
,另外还有正常的工资和奖金。这样的收入高不高?可能每个人的看
法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体现医生的价值”要符合当前国情,
医生的收入应当高一些,但也要与国民人均收入水平相
协调。
无论是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是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其
最终目标之一就是减轻患者负担、解决“看病贵”问题。对于医院来
说,提价往往是积极的,提得越多越好;降价总是消极的,降得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