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上市公司董事长项目:首发审核中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
审核主要依据
1、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法》第 13条
(1)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 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 国务院批准的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板首发办法(证监会令第 122号)、创业板首发办法(证监会令第 123号),法律适用意见
(1 号主营业务、3 号实际控制人)
3、 信息披露准则:
招股说明书准则(主板、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主板、创业板)
4、 编报规则: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 12号)、保险公司(第 3号、)证券公司(第 5号)、房地产业务(第 10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 17号)、商业银行(第 26号)
5、 餐饮等生活服务类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发行监管部函[2012]244号)、与盈利能力相关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6号)
6、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7、 审核备忘录第 5号(会后事项及封卷)、第 8号(变更中介机构)、第 16号(专项复核)
8、 发行监管问答(条件成熟时,51条可能会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
9、 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等
10、 国家产业政策方面的文件如《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镁行业准入条件》、《稀士行业准入条件》等)
11、 各行业的相关规定:如医药行业、血制品行业等。
课程地址:北京大学上市公司董事长项目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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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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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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