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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房地产班:困境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之项目公司主体、实际控制人

发布时间:2020-04-20 12:09:24  信息来源:小编互联网整理   作者:总裁培训小编

  对困境房地产项目的尽调主要有阅卷并审核项目方提供的资料、高管人员访谈、查阅账册、访问并求解相关政府部门、走访并函证主要债权人、现场考察、网络查询、法院及仲裁机构问询等方式。使用这些方法尽职调查时,北京大学标杆房地产EMBA高级研修班认为应重点关注困境房地产项目的项目公司主体、实际控制人:

  1.项目公司的主体资格

  项目公司的主体资格是尽职调查的首要内容,即调查项目公司设立的程序、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项目公司涉及批准或备案事项的,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和备案。项目公司是否履行了验资等必要程序,如果以非现金方式出资的,其资产的出资价格是按股东约定还是经过资产评估程序,如涉及国有资产则必须经过资产评估。股东身份及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股东是否已足额出资,资产是否已交接并办理变更登记,如是分期出资,剩余出资金额和时间等。

  2.项目公司存续情况

  应查验项目公司是否有效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合法合规,项目公司是否正常年检。项目公司的章程对公司经营期限的约定,是否存在提前终止的情形,章程对股权转让有无限制或反收购条款,该等约定是否构成收购障碍或需要增加收购成本。

  3.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很多房地产项目之所以陷入困境,跟实际控制人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点调查。


  课程地址:北京大学标杆房地产EMBA高级研修班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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