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选聘董事会秘书时,应该选用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士,董事会秘书不仅要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规则,掌握财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二是公司应建立针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监督、考核以及奖惩机制,对其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严重违反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应追究其责任。三是董事会秘书自身应当明确其职责,严格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流程进行工作安排,督促各股东和董事认真履行其职责,使得其对公司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在全面思考的基础上做出重大决议,而非流于形式;同时还应做好信息保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及公司治理水平。
课程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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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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