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2、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5、负责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6、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时披露或澄清。
这要求董秘具有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监督催促、安全保密、传递留痕、声明澄清的工作经验,这每一项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通过大量的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才能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课程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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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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