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市场经济的基石,也应当成为上市公司的“座右铭”。身为董秘应当诚信、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能跟风,不能和稀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敢于“谏言”。要强化“守规”的意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不要随意去碰“高压线”。否则,法律的制裁,监管部门的处罚,投资者的埋怨,就会随时降临。要强化“保密”的意识,对不能提前发布的信息要“守口如瓶”,掌握好火候,绝对不能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为代价。规范是上市公司的生命,更是董秘的生命。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粗略统计了一下,从2001年1月1日到2002年6月30日,在一年半时间里,证监会处罚的46家上市公司,违法、违纪事项多达20多项;受沪、深两个交易所谴责的上市公司共有77家,违规事项有30种之多。只要你没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地披露信息,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公司和你个人都可能受处罚。要防范风险,唯有规范运作。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接触到一些上市公司的董秘,他们现在普遍有一种小心谨慎、如履薄冰的感觉,都视规范运作为生命。董秘们的这种小心翼翼,势必会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进程,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准。
课程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董秘高级管理课程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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