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阶段
建设工程批准开工后,则可按批准后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同时需要做好生产性项目生产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原材料、动力供应、员工培训等。
该阶段的特点是:
1)实施主体多元化。施工阶段主体包括施工承包商、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还涉及到设计单位的现场施工配合及业主对重大施工问题的审核与决策等。
2)施工目标的明确性。施工阶段的目标是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和造价,该目标对业主、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都是明确的,也是各个主体协同工作相互约束的基础。
3)施工的复杂性。工程施工周期长、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生产要素多、关系复杂,协调管理工作量大、难度大。
4)施工的现场性。施工现场是工程项目的落脚点,是综合反映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窗口,各方管理主体都不可忽视施工现场,要面向现场、深入现场、服务现场。
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最后一道环节,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或技术改造的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工程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联系人:李老师 13911249815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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