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锦州银行发布公告称,其部分股东已向工银金融资产投资、信达投资(信达资产全资子公司)、长城资产转让部分股权,其中工银金融资产投资和信达投资分别受让其已发行普通股的10.82%和6.49%。这应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首次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联袂解决商业银行债转股的案例,且工银金融资产投资在本次案例中一举超过两大资产管理公司,居绝对主导地位,并成为锦州银行第一大股东,也应属首次。在这种背景下,联想到之前的包商银行,以及近期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有两家已经出现高层被约谈的事件。
(二)《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地位提至新的高点
2019年7月29日,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发改财金〔2019〕1276号),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地位提至新的高点,明确提出要“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后续的债转股以及企业资产质量等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中,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角色均将具有战略性,也促使我们将更多的目光集中在它们身上。
培训课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家金融投资课程
联系人:李老师 191124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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