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年内出台,加快配套规章制修订,为各项改革措施及早实施提供法规制度保障,释放政策红利。
二是进一步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完善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加快创新和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支持罕见病药品研发,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全力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上市后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督促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四是进一步推进监管科学研究。全面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系统开展药品监管科学基础研究,积极推进监管科学重点项目研究,提高药品监管科学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服务医药企业创新研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倾听企业呼声,主动热情为企业提供服务,坦荡真诚与企业交往,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发展;及时制定调整监管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让创新者受到激励、让创新者获得回报,全力推动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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