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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房地产班之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与代理商协同销售模式

发布时间:2019-08-06 15:16:05  信息来源:小编互联网整理   作者:企业培训网小编

  开发商与代理商协同销售模式

  协同销售的意思,是指开发商自行组建团队销售,同时也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销售。这种销售模式是比较少见的,它虽然和代理商联合代理有某种相似之处,但从根本意义上并不相同。

  1、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存在竞争 相互促进

  这种销售模式的好处和联合代理的模式基本相同,可以参考联合代理模式的优势部分。从乐观的角度来看,代理商为面对开发商销售人员的竞争,会选用比较好的人在这个楼盘销售,保持并争取更好的销售业绩,以免遭受开发商淘汰,也为自己争取更多代理收入。所谓有压力才有动力,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也一样。

  2、两队人竞争,开发商的销售人员能从旁学习到代理公司成熟的做法,互相促进和提高自己的销售技巧和水平。

  它的劣势主要表现在:恶性竞争 管理困难

  这种模式的坏处也跟联合代理模式类似,可以参考联合代理模式的劣势部分。同样会出现两个销售队伍之间的恶性竞争,争客、抢客等问题也会不断出现,严重的会影响到项目的形象和信用,给开发商带来沉重的管理难度和精神疲劳!两个团队同场销售时,代理商可能也会有所保留,因害怕发展商利用自己作为学习对象,一但利用完毕就会把自己踢走。所以,代理商可能不会尽最大努力推动销售,包括动用代理商手上的客户资源。

  那就没有起到应有的最大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代理费花得不是物有所值。而且开发商和代理商团队之间竞争,出现矛盾需要上级调解的时候,大部分情况开发商管理层会偏向自己人这边,代理商就觉得受到不公平对待,难以继续合作下去,最终可能就是分手收场。

  3、综合来说,开发商与代理商协同销售,有利也有弊,对开发商的管理水平也有相当的考验。如果开发商对管理有信心,有相当水平的操盘人才,也是可以尝试采用这种销售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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