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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企业上市班:并购基金的设立形式

发布时间:2019-02-21 14:01:57  信息来源:小编互联网整理   作者:企业培训网小编

目前并购基金有公司制的,也有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合伙制的形式居多。

有限责任公司制除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双重缴税。有限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成本大大降低。另外合伙制是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分离,不像有限公司那样谁出钱多就听谁的。还有收益分配的灵活性等等优点,目前上市公司设立的并购基金主要以合伙制为主。

GP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英文简称为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和内部管理,收取管理费并获得对应的投资收益。简单地来说就是在家主事儿的。

LP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般不参与内部事务管理,通过出资获得相应投资收益。简单地来说就是光出钱不怎么干活的。但是GP也分强GP和弱GP之分,也就是说GP在基金的管理中也不一定是说了算的,可能募集完资金后,后续的工作就全部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来决定啦。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各项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建立。如果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由LP派代表担任,那么GP相对来说就会比较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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