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培训资讯 | 总裁研修班 | 企业内训课 | 短期公开课 | 硕博学位班 | 讲师大联盟 | 直播课堂 | 峰会论坛 | 培训资源 | 培训机构 | 商领俱乐部 | 培训论坛
精品课程

辽宁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1-12-09 12:09:50  信息来源::企业培训网   作者::企业培训
    7日,省招考办公布了《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提出,招生单位要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招生单位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考生的录取结果无效,同时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收到招生单位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有特殊原因不能按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记者:王岩)
关键词相关搜索 研究生管理办法出台学位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