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业主和总包方的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其间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总包方项目生产经理批准。
2.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总包方要求。(测量员和试验员只针对土建类)
3.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不得擅自更换和变更主要管理人员。
4.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5.如分包单位现场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合同规定和总包方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分包单位必须另换业主、总包认可的其他人担任现场负责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6.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业主、监理、总包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合同有约定驻场的人员,按缺勤一天处理处罚。
7.分包单位有关现场施工生产各方面的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总包工程部联系处理,需要总包方其它部门处理的问题,由总包工程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8.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总包工程部批准,然后再经其它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9.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总包已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总包批准,否则视为不服从总包管理,总包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0.必须严格执行总包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1.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总包方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12.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协助总包组织应急行动并做好事后的处理。
13.各分包单位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工人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制度的上岗证书。这些特殊工种包含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工、锅炉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试验工、测量工、防水工、爆破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14.国定假(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定假,分包单位提前一个星期向总包上报现场人员值班表情况,严格按值班表要求内容填报。
电话咨询:13911249815 李老师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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