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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物业班之物业公司是收取停车费、管理费的唯一主体

发布时间:2019-03-15 15:43:19  信息来源:小编互联网整理   作者:企业培训网小编

  物业公司究竟有没有权利收取业主停车费?小区里哪些地方可以设置收费停车位?需要履行哪些审批手续?购买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后,物业公司能不能再收取管理费?若交纳停车费用后,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刮擦、划痕,作为收费方,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物业公司是收取停车费、管理费的唯一主体,而且对于在小区内属业主公共用地上设置的停车位的收费并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并且车辆在发生刮擦、划痕等问题后,物业公司并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国家唯一对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和使用权作出规定的法律就是《物权法》。《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规划车位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小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三种方式获得车位的使用权。一般规划车位都是收费的,而占用小区公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这并不代表业主可以免费停放,这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物业公司统一收费,所收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讨论,可以给予物业公司一定的管理费用,其他部分可以补贴到物业费里,或者用于维修基金以外的公共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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