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品牌和产品品牌的推广有时候会面临着一定分歧,很多情况下,产品获得了良好的认知度和品牌效应,但生产企业却默默无闻。商业作为大众消费中最普遍的模式,品牌宣传效应是立竿见影的,但如果通过自持租赁由第三方经营的模式,物业持有公司的品牌在商业宣传中就会被无限淡化,无形中浪费了最有效的品牌推广机会。
再此以两个实例论证:在中国商业综合体中,恒隆广场有着非常高的知名度,是各大城市高档商场的领头军,而恒隆广场的开发建设、运营皆由香港恒隆地产负责,甚至各个城市皆直接冠之以“恒隆”,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恒隆地产几乎无人不知。
另一个案例,在知名度和普及程度上更高的连锁超市如沃尔玛、家乐福等,却没能形成这种良好的互动品牌推广效应,在认知度上,大多数人只知沃尔玛家乐福,却甚少人知道物业所属公司。其原因就是商业运营与物业持有分属不同的主体,后者在自己品牌推广过程中很难利用商超的影响力扩大自己的知名度。
在自持自营的经营模式下则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将二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宣传推广,互相借势,以开发商的实力带动商业,以商业的宣传效应助力推广开发主体的品牌知名度。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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