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计算, 根据1986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条例中规定:
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上海之前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的余值计算缴纳)
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3、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通常情况下,个人房产税大致有两种计税方法:从价或从租征收两种情况。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假如你在上海有一套原值500万的房产,如果按照上海市房产税细则征收的话,每年的房产税是:500万×80%×1.2%=4.8万元。
从租计征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因为是持有期税费,的确很难转嫁,但需要注意的是,住宅类物业不同于商用,政策会有很大比例自用豁免扣除,肯定是按照人均面积,不可能按照套。
关于房产税征收时间:
1、个人住房的房产税缴纳: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自建房屋的,则从建成次月起;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购置商品房的,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2、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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