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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金融EMBA班谈资产置换式并购中并购主体的确定

发布时间:2018-12-25 16:23:58  信息来源:小编互联网整理   作者:总裁培训小编

  结合资产公司实际情况与角色定位,在开展并购重组业务中应注意并购主体的确定

  可引入产业龙头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平台

  根据现阶段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资产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开展通常以集团旗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为主要载体。结合目前市场上的成功案例,资产公司可与产业龙头,共同设立并购平台,利用各自资金、产业优势推进并购重组项目的实施。

  以房地产行业为例,如某房地产项目因项目公司陷入债务危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导致土地及在建工程被多家金融债权人查封。资产公司下属公司和房地产龙头可合资成立专业地产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使该GP既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有具备较强的地产项目操盘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成立专业地产特殊机会基金,对该房地产问题项目全部金融债权进行收购重组,并取得其控股权。收购后债权人释放查封并解除抵押,抵押变更登记至基金或其指定机构名下(如基金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则可通过过桥收购方式由办事处代为持有债权并作为抵押登记主体),从而确保项目正常销售,产生充裕现金流。在进行债务重组后,对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时由该房地产龙头企业代建,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位、规划、包装,时机成熟后再次推向市场。


  课程地址:北京大学金融EMBA研究生课程进修项目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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