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特聘讲师
企业税收重大案件审理办公室部门主任
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
税收执法检查办公室主任
徐 箐 教 授
为中国CFO财务总监高级研修班同学们带来
企业用工涉税处理相关知识
现将笔记整理如下
企业用工涉税处理
1、企业用工形式的结构
2、企业支付员工误餐费的处理
某企业是一家销售企业,共有职工70多人,从2015年开始该企业每月发放给职工200元误餐补助费。
问题:是否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3、员工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承担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4、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通讯费应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课程地址:中国CFO财务总监高级研修班
课程报名:李主任 13911249815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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