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监发〔2014〕54号文中,曾解释跨业通道业务:商业银行或银行集团内各附属机构作为委托人,以理财、委托贷款等代理资金或者利用自有资金,借助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银行集团内部或者外部第三方受托人作为通道,设立一层或多层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等投资产品,从而为委托人的目标客户进行融资或对其他资产进行投资的交易安排。
不同通道的便利程度取决于项目设立的流程,是否需要审批核准及其效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需要证监会逐一审批;相对而言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投资范围较广泛,操作效率更高。
课程简章:北京大学金融EMBA研究生课程进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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