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为适应改革开放后沿海开放地区新建居住区管理的需要,深圳借鉴港台地区的做法,率先引入并实施了物业管理制度。
1994年,建设部发布《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此后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实施物业管理,确立了物业管理作为一个独立行业发展的基础。此后,物业管理迅速发展,并将管理范围从住宅扩大到办公楼、学校、商场、工厂甚至城市道路、园林等各种物业形态。
从我国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深圳物业管理公司成立,国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就积极扶持和培育物业管理行业,如大力推行“建管分离”的政策,使物业管理行业在规模上、速度上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但物业管理的行业地位和企业盈利能力一直不能令人满意,甚至成为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社会焦点问题。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8年公布的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只有40%的物业服务企业能够盈利,平均盈利额仅为81.28万元。严峻的现实促使物业管理业内人士积极探索行业发展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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