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 年10 月国务院颁布第43号文件整顿地方债务问题以来,PPP 成为解决政府基建融资的最佳模式,仅用了4年的时间,我国PPP行业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PPP市场。但是在PPP项目规模快速扩张的发展背景下,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PPP模式增加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加重。
2008年次贷危机以后,四万亿财政支持计划刺激了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以及由此而来的融资需求,作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重要融资途径,PPP模式成为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的创新融资渠道之一。
在PPP模式大力推广之前,地方政府主要是通过融资平台为基础设施融资。融资平台虽然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但过度融资下也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从2014年开始,国务院与财政部连续发文要求明确政府和平台的责任,融资平台不能新增政府债务,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限额管理,明确取消融资平台公司为政府融资的功能,同时推广使用PPP模式。在PPP 模式推广伊始,由于项目识别机制不完善,市场上存在部分实质仍为BT模式“伪PPP 项目”。
这些项目本身仍然高度依赖政府还款,承诺保底收益,社会资本以明股实债的方式参与,因而风险仍全部集中在政府身上,所谓的“经营收益”可能根本无法实现,也即是政府变相兜底、明股实债、风险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增加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PPP模式很大程度上只是被作为了一种新的融资手段。
PPP模式融资试图隔断地方债务增长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直接联系,但是因为一些地方存在不规范的PPP融资操作方式,也使得其中一些项目的债务压力实际上是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地方政府错用滥用PPP模式,加上各级财政部门对新申请入库PPP项目没有严格把关,导致PPP项目数量快速增加,PPP项目质量参差不齐。
2、中央企业在PPP项目中参与度过高,民间资本参与度过低。
在过去的四年时间里,中央企业成为了各PPP项目绝对的主力军,民间资本很难参与其中。而中央企业之所以是PPP项目重要的社会资本方,原因在于:一方面,与民营企业相比,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在目标上更容易达成一致,关系更加协调。地方政府也本能的认为与中央企业合作所存在的风险更小,所以中央企业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
另一方面,民间资本不容易被地方政府接纳,而且地方政府不愿意将收益率高、“含金量”高的PPP项目拿出来,导致PPP项目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下降。近三年来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在PPP项目投资规模的占比分别为53.6%、76%、80.6%,PPP项目投资规模比例上升的非常快,与此相对应的是民营企业的投资比例快速下降,分别是47.3%、23.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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