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投资对象的不同,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而私募股权基金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
从1984年中国引进风险投资概念至今,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已经历了30个春秋的潮起潮涌。在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蜂拥而至的同时,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在快速发展壮大,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已经从一个“新生儿”逐步成长起来,并已开始迈出坚实的步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1特定的募集对象:
特定的机构和个人,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大型企业、信托基金。
2
特定的募集方式:
非公开方式募集。
3
特定的投资方式:
权益性投资的方式。
4
特定的投资对象:
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放弃资本的流动性为代价,追求长期的、更高的资本收益。
5
有限的经营期限:
中长期,一般5-10年,多为封闭式投资经营期内不能退出。
6
特定的退出方式:
在适当的时候卖出其所持有的权益,并同时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以及筹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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